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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时间:2023-05-28

一、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用共产主义世界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国家、学院、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当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搞以权谋私。

2、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和积极投身学院改革,在学院发展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3、能否在工作中处处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坚持组织原则,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

4、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二、评议方法

1、民主评议党员,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无一例外地参加。

2、采取个人自评与党内互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在评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把党员标准教育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评价党员的优点和不足,力求准确、客观、公正。

5、紧密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处置不合格党员以及党员培养等工作一道进行,避免形式主义。

三、评议步骤

学习动员—自我评议—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组织评议—总结提高—组织处置。

四、具体操作

1、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和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自我评议材料。

2、党员应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汇报,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3、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也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4、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本人的汇报情况、互评情况、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5、对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征求本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做进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达到共识。

6、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报院党委审核,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对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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