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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5-09-24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怀职学[2024]12号)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对象

1.国家奖学金:20名;

2.国家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是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五年制为毕业班)。奖励标准 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审核盖章)。未进入前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重要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其中,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其中,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定(9月23日—9月24日)。

学生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专业成绩排名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注:表格中学习成绩排名依据是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范围由各学院按照年级同一专业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2.各学院按照要求审批后上报计划财务处(10月10日)。

3.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10月27日)。


四、注意事项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

(1)本学年因违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

(2)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本次国家奖学金为一次性发放。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计划财务处

2025年9月23日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docx(相关附件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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