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怀职学[2024]14号)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本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25级、2024级和2023级高职学生、2022级五年制和2021级五年制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
二、申请金额: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4800元/学年,2400元/学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3700元/学年,1850元/学期;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2600元/学年,1300元/学期。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指标分配:以在籍在校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基数,并按照政策要求对农牧专业学生倾斜5%进行分配。
五、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要求进行评定。
六、填报国家助学金的表格时,要求打印,申请表各项签名,须亲笔签写,并由各二级学院审查后于10月29日前将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交资助中心、申请表二级学院自留备存,并完成省系统录入工作。
七、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让贫困学生享受国家政策;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多人合分一指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八、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享受助学金学生的日常跟踪监督管理,学年内已获取享受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如有违反学校纪律者,二级学院要及时上报计财处资助中心,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