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妇联和市文明办联合下发的《2023年度“点亮微心愿• 党群圆梦行”五溪先锋公益募捐项目执行方案》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度“点亮微心愿•党群圆梦行”五溪先锋公益募捐项目执行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基本申请条件:
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纪律处分的在校学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春蕾计划-梦想未来”行动资助条件的大学阶段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学生;
2.孤儿及事实孤儿;
3.失母学生;
4.重病、重残学生;
5.特困供养学生(指具有当地户籍,未满16周岁且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学生);
6.其他符合帮扶条件的困境学生等。
二、资助标准
6000元/生,共1名学生。
三、指标分配
各二级学院报1名学生。
四、发放程序
1、确定对象。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摸底资助对象,名单及其有关佐证材料报资助中心汇总。填写好附件4汇总表和提供困难学生佐证材料;
2、审核名单。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名单及其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再上报;
3、拨付资金。等上级审核完拨付慰问款,资助中心再组织发放。
五、活动要求
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周四(1月11日)中午12点前交学生处资助中心,过时上交视为二级学院自愿放弃此次名额。
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