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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3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即将展开,请各二级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本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级、2022级和2021级高职学生、2020级五年制和2019级五年制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

二、申请金额(半年):一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65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11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指标分配:以在籍在校三年制全日制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在校学生为基数,参考各二级学院的贫困学生情况,并按照政策要求对农牧专业学生倾斜5%进行分配。

五、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要求进行评定。

六、填报国家助学金的表格时,要求打印,申请表各项签名,须亲笔签写,并由各二级学院审查后于11月8日前将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申请表交学生处资助中心,并完成省系统录入工作。

七、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让贫困学生享受国家政策;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多人合分一指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八、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享受助学金学生的日常跟踪监督管理,学年内已获取享受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如有违反学校纪律者,二级学院要及时上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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