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7《湖南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要求,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3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2年、2023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3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退役复学(分新生保留学籍学生、五年制大专退役复学学生、高职已读一年或两年的退役复学学生,学生只需申报一次)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退役证复印件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建设银行鹤城支行卡复印件(已预交了学费需退回的学生才需提供,需提供具体的开户支行)
注:五年制大专退役学生只有第4、5年属应征入伍学费资助,前三年中专阶段不属应征入伍学费资助阶段。
(二)退役士兵(退役后入学,属自主就业方能申报,一年一报)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退役证复印件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建设银行鹤城支行卡复印件(已预交了学费需退回的学生才需提供,需提供具体的开户支行)
(三)在校生入伍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入伍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建设银行鹤城支行卡复印件(需提供具体的开户支行)
(四)毕业生入伍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入伍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建设银行鹤城支行卡复印件(需提供具体的开户支行)
(五)直招士官(每年8月1日入伍的为直招士官):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入伍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建设银行鹤城支行卡复印件(需提供具体的开户支行)
三、申报及审核时间
2023年9月1日-10月20日期间,请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照材料要求收集、整理、汇总、审核、盖章签字后统一交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学生处资助中心根据二级学院提交材料完成系统审核和申报。11月1日-4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2023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系统申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
四、申报工作要求
1、此次申报工作是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务必确保数据信息详实、准确、完整。因二级学院工作失误导致申报遗漏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安排补报,中央财政不再安排相应资金。产生的资金缺口由高校从校内计提的资助资金中解决。
2、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在同一学期段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对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查重比对并上报给资助中心。
3、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落实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严禁“先交后退”。
以上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