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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0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我院高职大专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即将展开,请各系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我院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范围为被认定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表现较好的在籍在校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和在籍在校全日制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

二、申请金额(半年):一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65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11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在校内分配指标时对农牧专业的学生适当倾斜。

四、国家助学金的初选人员的确定,各系部必须按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要求进行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

1、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者;

2、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者;

3、不勤俭节约,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院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4、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5、在校外租房住宿者;

6、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

7、特困生违反以上6点的,助学金降级评选(包括进入一等助学金初选名单的);

六、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因病、重大事故)这七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必须评一等助学金,根据我院学生管理实际情况,可依据《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七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量化评分表》进行酌情评定,并要求对七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七、填报国家助学金的表格时,可打印,如用手写,要求字迹工整,书写清楚。申请表各项签名,须亲笔签写,并于由各经系审查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请表、评审方案及汇报纸质材料,名单汇总电子表交学生资助中心,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八、指标的分配是以在籍在校三年制全日制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在校学生为基数,参考各系的贫困学生情况,系部管理考评,并按照政策要求对农口类学生倾斜5%进行分配。

九、各系部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让贫困学生享受国家政策;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多人合分一指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投诉电话:院纪委、监察室:2775000,学生资助中心:2770206。

十、各系部要加强对享受助学金学生的日常跟踪监督管理,学年内已获取享受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如有违反学校纪律者,系部要及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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