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管理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学生工作 >奖助管理
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2

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高职大专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即将展开,请各系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我院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被认定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表现较好在籍在校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和在籍在校全日制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

    二、申请金额(半年):一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65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11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在校内分配指标时对农牧专业的学生适当倾斜。

四、国家助学金的初选人员的确定,各系部必须按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要求进行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

1、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者;

2、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者;

3、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者: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高消费行为的;

4、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5、在校外租房住宿者;

6、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

7、特困生违反以上6点的,助学金降级评选(包括进入一等助学金初选名单的);

六、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因病、重大事故)这七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必须评一等助学金,根据我院学生管理实际情况,可依据《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七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量化评分表》进行酌情评定,并要求对七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七、填报国家助学金的表格时,可打印,如用手写,要求字迹工整,书写清楚。申请表各项签名,须亲笔签写,并于由各经系审查后于1112前将申请表评审方案及汇报纸质材料,名单汇总电子表交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资料网上下载)。

   八、指标的分配是以在籍在校三年制全日制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在校学生为基数,参考各系的贫困学生情况,系部管理考评,并按照政策要求对农口类学生倾斜5%进行分配。

   九、各系部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让贫困学生享受国家政策;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多人合分一指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投诉电话:院纪委、监察室:2775000,学生处:2775992

   九、各系部要加强对享受助学金学生的日常跟踪监督管理,学年内已获取享受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如有违反学校纪律者,系部要及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

                                              院资助中心

                                               2019.10.29


Copyright @ 2007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Department.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河西经济开发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邮编:418000 邮箱:hhzydzx@126.com

技术支持:掌信科技 网站管理